致: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開2024年年度股東會(簡稱為“本次股東會”)的有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及本所律師依據《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和《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等規定,嚴格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誠實信用原則,對本次股東涉及的相關事項進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驗證,審查了本所認為出具該法律意見書所需審查的相關文件、資料,并參加了公司本次股東會的全過程法律意見書。本所保證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真實、準確、完整,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鑒此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股東會召集人資格及召集、召開的程序
(一)本次股東會的召集
經核查,公司本次股東會由公司會召集法律意見書。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開第六屆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召集本次股東會。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日。
(二)本次股東會的召開
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蘇州市唯亭街道九章路68號中銳具美大廈如期召開法律意見書。
本次股東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法律意見書。本次股東會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本所律師審核后認為,本次股東會召集人資格、有效,本次股東會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法律意見書。
二、出席本次股東會會議人員的資格
(一)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經核查法律意見書,出席本次股東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89人,有表決權股份231,797,821股,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1.3597%,其中:
1、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經核查出席本次股東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及股東登記的相關材料,出席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共4名,均為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時在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該等股東持有公司股份208,524,891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9.2152 %法律意見書。
經本所律師驗證,上述股東、股東代理人均持有出席會議的證明,其出席會議的資格均有效法律意見書。
2、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
經核查,本次股東會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有效表決的股東共計185人,有表決權股份23,272,93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1446%法律意見書。
以上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股東資格,由網絡投票系統提供機構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驗證其身份法律意見書。
3、參加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
通過現場和網絡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共計188人,有表決權股份28,076,642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5872%法律意見書。
(注: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以下股東之外的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意見書。)
(二)出席會議的其法律意見書他人員
經本所律師驗證,出席本次股東會的其他人員為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其出席會議的資格均有效法律意見書。
三、本次股東會審議的議案
經本所律師審核,公司本次股東會審議的議案均屬于公司股東會的職權 范圍,并且與召開本次股東會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審議事項相一致;本次股東會未發生對通知的議案進行修改的情形法律意見書。本次股東會不存在增加臨時議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東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列入議程的議案進行了審議和表決,未以任何理由擱置或不予表決法律意見書。經對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的表決結果合并統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2024年度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2、審議《202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3、審議《202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4、審議《202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5、審議《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結果:同意230,270,7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412%;反對1,393,2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010%;棄權133,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78%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6,549,5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4.5610%;反對1,393,2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9621%;棄權133,9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769%法律意見書。
6、審議《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0,905,2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149%;反對371,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01%;棄權521,6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184,0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8208%;反對371,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14%;棄權521,6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578%法律意見書。
7、審議《關于2025年度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276,7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2%;反對335,8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49%;棄權185,3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99%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555,5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1440%;反對335,8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1960%;棄權185,3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600%法律意見書。
8、審議《關于、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145,3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185%;反對530,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89%;棄權122,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26%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424,1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6760%;反對530,5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895%;棄權122,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345%法律意見書。
9、審議《關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279,0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62%;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48%;棄權159,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90%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557,8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1522%;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783%;棄權159,9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695%法律意見書。
10、審議《關于2025年度子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307,9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887%;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48%;棄權131,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65%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586,7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2551%;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783%;棄權131,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666%法律意見書。
11、審議《關于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7,601,542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078%;反對339,8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103%;棄權135,3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819%法律意見書。關聯股東蘇州睿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決,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601,5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078%;反對339,8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103%;棄權135,3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819%法律意見書。
12、審議《關于公司未彌補虧損超過股本總額三分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121,8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084%;反對528,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78%;棄權148,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38%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400,6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5923%;反對528,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806%;棄權148,0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271%法律意見書。
13、審議《關于股東會授權會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336,42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9%;反對354,6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30%;棄權106,8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61%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27,615,242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66%;反對354,6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630%;棄權106,8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804%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審核后認為,本次股東會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通過的上述決議均有效法律意見書。
五、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通過的決議均有效法律意見書。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經辦律師:
楊依見
負 責 人:
沈國權 孫 佳
2025 年5 月16 日
證券代碼:002374 證券簡稱:中銳股份 公告編號:2025-034
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4年年度股東會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法律意見書。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會決議法律意見書。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5年5月16日14:00
(2)網絡投票時間: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法律意見書。
2、現場會議召開的地點:蘇州市唯亭街道九章路68號中銳具美大廈法律意見書。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法律意見書。
4、會議召集人: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會法律意見書。
5、會議主持人:錢建蓉先生法律意見書。
6、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法律意見書。
7、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共計189人,有表決權股份231,797,821股,占公司總股份的21.3597%法律意見書。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有表決權股份208,524,891股,占公司總股份的19.215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85人,有表決權股份23,272,93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2.1446%。
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法律意見書。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項議案進行了表決法律意見書。審議情況如下:
1、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2024年度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公司獨立向本次年度股東會述職,本事項無需審議法律意見書。
2、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202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3、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202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4、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202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31,335,4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5%;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18%;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377%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61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31%;反對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356%;棄權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13%法律意見書。
5、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結果:同意230,27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412%;反對1,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010%;棄權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78%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6,549,5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4.5610%;反對1,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9621%;棄權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769%法律意見書。
6、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0,90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149%;反對3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01%;棄權5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50%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18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8208%;反對3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3214%;棄權5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578%法律意見書。
7、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2025年度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276,7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52%;反對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49%;棄權1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99%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55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1440%;反對3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1960%;棄權1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600%法律意見書。
8、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14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185%;反對5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89%;棄權1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26%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424,1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6760%;反對5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895%;棄權1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345%法律意見書。
9、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279,0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762%;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48%;棄權1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90%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557,8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1522%;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783%;棄權1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695%法律意見書。
10、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2025年度子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307,9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887%;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48%;棄權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65%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58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2551%;反對3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783%;棄權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666%法律意見書。
11、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7,60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078%;反對3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103%;棄權1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819%法律意見書。關聯股東已回避表決。關聯股東為:蘇州睿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數量分別為203,721,179股。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60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078%;反對3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103%;棄權1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819%法律意見書。
12、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公司未彌補虧損超過股本總額三分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12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084%;反對5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278%;棄權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38%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400,6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5923%;反對5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806%;棄權1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271%法律意見書。
13、審議通過法律意見書了《關于股東會授權會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31,336,421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009%;反對3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30%;棄權1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61%法律意見書。本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議案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7,615,24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3566%;反對3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630%;棄權1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804%法律意見書。
注: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數,若各分項數值之和、合計數值存在尾差,均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法律意見書。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楊依見律師、孫佳律師為本次股東會出具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會通過的決議均有效法律意見書。
四、備查文件
1、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會決議;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會的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法律意見書。
山東中銳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會
2025年5月17日